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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发布时间:2020-12-31点击数:来源:

全自动录播教室是学院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录制场所,由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该系统仪器设备装备精度高,价格昂贵,环境要求高,使用者需细致操作。为了保证该系统设备的完好性能,保障教学录制使用,特制定全自动录播教室管理制度如下:

1.全自动录播教室(明德楼北405、明德N005)是我校专门录制课堂教学实况的专用教室,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所有人员进入全自动录播教室,必须自带鞋套,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入内。

2.需要使用全自动录播教室的教学单位及教师,向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明德楼北402)提出课程录制申请,确认安排录制时间,管理员负责统一安排使用。

3.本录播室可制作校级各类精品课程、视频资源共享课。录制的素材可以自行拷贝,也可由现代教育中心进行简编。

4.录播课程的教师,需由全自动录播教室管理员的现场培训后,方可进行录制,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进行使用,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5.录播课程的教师,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到别处使用。如违反规定而致使设备损坏的,要按学校相关规定赔偿。

6.录制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必关闭设备及电源,协助管理人员完成课程的结束工作。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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