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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及申请表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15点击数:来源: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发,但可以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其效力与原证书等同。毕业证明书适用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如证书遗失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本人填写《江苏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将此表、我校档案馆开具的学籍卡、身份证复印件及正身免冠小两寸蓝底照片(2张)于工作时间顺丰快递寄送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宁六路219号行政楼417教务科吴老师收。

2)办理:审核通过后教务科会电话联系办理人(请务必留下可联系的手机号码)

3)联系电话:025-58731153(教务科)、025-58731208(档案馆)。

江苏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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