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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06-02点击数:来源:教务处

关于加强200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09】18号)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修订)》(教发【2006】1号)相关精神,请各教学单位加强对200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小组成员: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系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和领导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定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并组织答辩工作。学校将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2、严格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确保答辩论文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要对毕业生论文进行答辩资格审查,论文的任务书、字数、质量、撰写规范、参考文献等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修订)》的要求,方可进行答辩。对于少数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质量低劣、篇幅太短、工作量不足的论文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降低标准。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及要求

(1)学生在答辩时,先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内容包括:课题的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资料和主要方法,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结论,毕业论文(设计)的价值及不足之处。

(2)答辩教师必须对论文进行提问,提问的内容可以是: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课题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方法和原理,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生在答辩过程中严肃认真,回答问题应重点突出,论据充分。

(4)答辩小组组长宣读答辩小组意见。

4、进一步规范评语书写及成绩评定工作

进一步规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以及答辩委员会的评语书写。评语书写要有针对性,应避免简单化、公式化、太宽泛。要结合论文内容是否正确,有无新意;分析问题是否严谨,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文字表达是否流畅;图表等是否清晰;明确指出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等。论文成绩评定应当严格遵守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要求,最终成绩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杜绝出现为追求优秀和良好比率而擅自降低评分标准的现象。

5、及时上报成绩并归档相关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汇总成绩,进行相关材料归档。根据《关于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及文档上报要求的通知》,于6月15日前将毕业论文成绩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汇总。

教务处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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