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通知  >  教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6-28点击数:来源: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高校英语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校公共外语和外语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推动高校外语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强化外语类专业和课程教学的育人功能,提高新时代高校外语教学质量,优化外语课程与教材建设,促进外语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加强外语教育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提高外语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外语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本次课题申报与建设工作由学会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4)中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

二、立项范围

课题立项将聚焦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外语教学改革;课程思政视阈下的外语教学改革创新研究;教育信息化与外语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等方面。围绕新时代背景下外语教育教学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以引领教学发展、创新教学理念、交流教学方法为目标,根据人才培养需求与高校外语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需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研究,力求回应时代命题、服务国家战略、担当教育使命。课题申报人可参考分类设置的课题研究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本人工作、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自定具体课题名称。

三、申报条件

1.我校可推荐3项。

2.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外语教学与科研人员或学校教学教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或研究领域应与课题研究相关,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加强对中青年教学骨干的学术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正高级职称人员申报。

3.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在学会已立项但未结项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

四、立项管理

1.立项类别。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2.立项数量。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6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若干。

3.资助拨付方式。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外研社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所在高校收到经费后,在三个月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寄送外研社。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鼓励配套。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五、工作安排

1.院部系统申报(2024年9月2日前)。请各位教师、各单位在新教务系统(网址为:http://jwxt.nuist.edu.cn/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模块--质量工程服务)提交以下材料:《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和《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学校专家评审(2024年9月6日前)。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择优遴选拟上报项目。

3.材料修改完善(2024年9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将确定上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一步打磨,修改完善后,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将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发至jyk@nuist.edu.cn,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3室)。

4.材料上报(2024年9月11日-9月13日)。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完成最终审核、盖章,9月13日前,教务处完成最终上报。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联系人:景老师,联系电话:58731083。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