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近日启动了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校内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1.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5.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6.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人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方式
1.综合类教指委和专项工作类指导委员会,由教务处与相关部处共同遴选推荐。
2.专业类教指委和课程类教指委,由各学院统筹遴选推荐。
3.经学校研究后统筹学校推荐名单,我校各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限额为1人,且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学院推荐工作要求
1.上届专业类教指委和课程类教指委中有我校专家的,学院须与学校上届教指委专家充分沟通,争取留任或新推荐接替人选,力争列入到上届教指委直接推荐名单。
2.其他专业类和课程类教指委,请各学院积极遴选推荐,同一教指委最多推荐1位教授。
3.学院遴选推荐教指委专家工作建议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4.同一教指委有多个学院推荐的,由学校统筹推荐。
五、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6月7日前,请相关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盖章版教指委汇总表填报模版(附件2)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yk @nui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景海燕,联系电话:58731083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