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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1年全国高教处长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29点击数: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2021年全国高教处长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4号)要求及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21年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4月1日(周四)上午9:00-11:30

二、会议地点

气象楼1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四、会议主题

夯实教学“新基建”,托起培养高质量

五、会议议程

1. 高教司司长吴岩同志作工作报告。

2. 表扬榜样高教处、高教处长、教务处长。

六、参会要求

1. 请参会人员提前十五分钟签到入场,入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2. 严格落实参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间隔就座。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情况的,请履行请假手续。

3.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需请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14: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附件)报教务处,联系人:黄燕丽,电话:58731152。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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