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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教育评估项目的通知(苏教办[2012]5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2-09-21点击数:来源:教务处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充分发挥教育评估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评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水平,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2012年省教育厅实施13项教育评估项目,现予以公布,请予监督。

一、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评估;

三、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评估;

四、省优质幼儿园评估;

五、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六、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

七、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质量评价;

八、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

九、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抽检;

十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

十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

十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以上评估项目由省教育评估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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