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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修读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常月圆发布时间:2026-07-29点击数:来源:教务处(教发评中心、现教中心、人艺中心、藕舫学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人工智能+、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四新”专业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扣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发展需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育人模式,强化我校特色交叉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精准匹配数字智能、气象科创、低空经济、创新创业、气象微电子、数字乡村等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供给,全面提升核心就业竞争力。依托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大气科学世界一流学科、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建设优势,2026年学校统筹布局设立16个特色微专业。现就微专业修读报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设微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咨询电话

1

人工智能大模型

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

许老师:025-58731637

2

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与技术

大气物理学院

胡老师:15850570247

3

低空经济

商学院(科技商学院)

姜老师:13913000409

4

科技创新与创业

商学院(科技商学院)

徐老师:18860961122

5

智能视觉工程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戈老师:18512524698

6

智能工业软件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刘老师:13584030186

7

公共行政能力素养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周老师:15951008329

8

碳中和与碳计量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

余老师:13776511445

9

跨境电子商务

管理工程学院

李老师、朱老师:

13605199369、

15895991520

10

气象微电子与集成系统

集成电路学院

杨老师:13770922552

11

人工智能与海洋防灾减灾

海洋科学学院

季老师:13770858928

12

数字乡村与智慧文旅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

李老师:13776412540

13

云网融合智能通信与技术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张老师:18851895955;

陈老师:13585198951

14

数智影像艺术

艺术学院

张老师:13851485611;

王老师:13951933880

15

语言智能

文学院

王老师:18951997136

16

无人机气象探测与应用

自动化学院

黄老师:025-58731276;

赵老师:13601437427

注:相关学院根据自身特色和专业定位,制定了具体的微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详见附件1-16)。

二、招生对象

凡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可报名,不限专业。

三、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

微专业教学时间为1-2年,本次报名成功后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具体开课时间及课表信息届时见学院通知。

四、选拔程序

1.制定招生简章。微专业开办学院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选拔机制等关键信息,于7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教务系统中设置微招生方案后,有关学院方可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2.报名时间与方法。7月31日10:00——8月10日18: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见微专业报名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7)。本次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请各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

3.资格审核与选拔。微专业开办学院对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名单。按照招生简章明确的选拔机制进行选拔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于8月15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将微专业拟录取学生全部审核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微专业报名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严格流程,公平公正做好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微专业教育教学顺利开展。

2.学生在申请报名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学习情况和微专业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前一个微专业修读完毕后方可提出下一个微专业修读申请。

3.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单独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相关学院请于8月28日前完成下学期微专业课表编排,并通知到录取学生,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

4.微专业成绩不纳入学生主修专业成绩单,不参与主修专业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后方可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发放。

5.录取人数低于30人的微专业原则上停开。

6.微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生实际选课的学分数为计量单位(每学分80元),每学年随本专业学分制学费一并统计后由校财务处收取。因学生个人原因终止微专业修读,其已缴纳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附件1:人工智能大模型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2: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与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3:低空经济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4:科技创新与创业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5:智能视觉工程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6:智能工业软件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7:公共行政能力素养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8:碳中和与碳计量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9:跨境电子商务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0:气象微电子与集成系统微专业招生简

附件11:人工智能与海洋防灾减灾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2:数字乡村与智慧文旅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3:云网融合智能通信与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4:数智影像艺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5:语言智能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6:无人机气象探测与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17:微专业管理-学生报名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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