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4-01-05点击数:来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学习时间(或在校实际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结业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进行学籍清退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销学籍,公示期60天,特此通告。
联系人:颜老师,欧老师;联系电话:025-58731185
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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