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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6-19点击数:来源: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成长,满足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专转本)

2.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必修课无不及格或无补考记录。

3.申请的辅修专业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在校期间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二、开设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辅修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招生人数

咨询方式

1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类

30

咨询人:单海霞

咨询电话:13913315684

2

法政学院

法学

法学

30

咨询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5-58699931

3

法政学院

行政管理

管理学

40

咨询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25-58731895

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35

报名联系:朱正  58731571           

专业咨询:张老师13914728366

5

人工智能学院

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30

咨询人:冯浩

咨询电话:15062286021

6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类

30

咨询人:杨强

咨询电话:13570466708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学

统计学类

40

咨询人: 翟国红

咨询电话:58731380

8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测绘类

30

咨询人:戴昌亚

咨询电话58235220

9

应急管理学院

安全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20

咨询人:李祥超、师正

咨询电话13655189860、13813398320

10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学类

30

咨询人:路明月

咨询电话13813362767

11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类

30

咨询人:杨芳

咨询电话19822633986

12

文学院

日语

外国语言文学

70

咨询人:冯雁鸿

咨询电话18944060612

13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40

咨询人:张丽娟、张友燕

咨询电话13655183398、1595188690

14

大气物理学院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

大气科学类

40

咨询人:黄乾

咨询电话13770602553

15

化学与材料学院

材料物理

材料学

20

咨询人:刘斌

咨询电话15950597671

16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类

30

咨询人: 曹兆楼

咨询电话:15850557350

17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自动化类

30

咨询人:宋公飞

咨询电话15150576172

18

自动化学院

机器人工程

自动化类

30

咨询人:臧强

咨询电话18951893450

19

自动化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类

30

咨询人:夏贵羽 

咨询电话:15151809640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指定招生简章。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制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选拔机制等关键信息614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新教务系统中设置辅修招生方案(参见附件2《辅修管理--招生院系操作指南》)后,各学院方可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2.学生申请。625日前,在新教务系统中进行辅修报名,并上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参见附件3《辅修管理--学生操作指南》),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交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审核。

3.资格审核。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对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名单

4.考核选拔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按照招生简章明确的选拔机制进行选拔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于71日前在新教务系统将辅助专业拟录取学生全部审核通过(参见附件2《辅修管理招生院系操作指南》)

5.公布名单。教务处复核,并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辅修专业录取名单。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严格流程,公平公正做好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辅修专业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同时依据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准确做好政策解释。

2.学生在申请前须充分了解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有关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3.辅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单独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各学院请于7月8日前完成下学期辅修专业课表编排,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进行。

4.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停开。

5.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学生于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数缴纳学分学费。按时缴纳的不得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吴慧婷,联系电话:58731153,邮箱jwk@nuist.edu.cn。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2.辅修管理--招生院系操作指南

3.辅修管理--学生操作指南

4.辅修专业招生简章(参考模板)

5.学校现有专业名称及专业类别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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