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在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为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确定2023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位授予门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48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 |
工学 |
若招生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20人,则该专业不招生。考生仅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本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本校2020-2022届毕业生。
3.考生填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或虽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25日18:00截止。
五、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s://wj.qq.com/s2/12238072/7245/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有关材料PDF扫描件(文件名以姓名+报考专业格式命名)。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发放的应届本科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提供)。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逾期后不予受理考生报名。考生可在2023年6月28日左右登陆学校教务处网站查看通过资格审查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考核。学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学校教务处网站通知,网址https://jwc.nuist.edu.cn/。
4.名单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与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时间及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我校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就业与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八、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对第二学士学位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九、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我校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可对招生专业和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网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
邮箱:880032@nuist.edu.cn
电话:025-58731342,025-58731185(教务处),025-58731002(招生监督电话)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和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