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通知  >  教务管理  >  正文

关于本学期部分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09-17点击数:来源:教务处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发挥考试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促使教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对部分公共课、专业主干课和学科基础课实行教考分离,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实施如下:

一、具体课程和专业

课程

专业

开课学院

高等数学Ⅰ(1)、高等数学Ⅱ(1)

2012级开设高数相关专业

数学与统计学院

模拟电子线路I

2011级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结构

2011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电路

2011级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工程(系统工程方向)、自动化

信息与控制学院

二、请相关开课学院在9月21日(周五)之前将上述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和期末考试参考样卷电子稿和纸质稿(领导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大纲中要明确该课程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重点内容和应熟练掌握的基本技能等。同时积极鼓励其他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开展教考分离工作。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命题、制卷。期末考试前,教务处聘请校外专家或校内非任课教师(签订保密协议)根据开课学院提供的教学大纲和期末考试参考样卷出题,试卷从印刷到装订,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实施,保证考试的严密性。

(2)考试时间、考场安排。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的时间、考场、班级;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3)监考人员安排。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安排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考卷装订、密封,送交相关开课学院阅卷。

四、试卷的评阅及成绩评定

(1)阅卷评分由相关开课学院负责组织,采取集中阅卷和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根据出卷教师所提供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客观评分,同时学院要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评卷复核和抽查工作。

(2)最终给定成绩可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平时考查(含作业、设计、实验、操作等)、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

五、总结工作

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结束后,请相关开课学院主要根据卷面成绩进行总结分析,加大各任课教师所任课班级成绩之间的横向比较,深刻分析具体教学工作中的得与失。同时认真组织各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与探讨,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考试结束一周之内请课程负责人撰写一份总结报告报至教务处,内容包括对试卷的评价、各任课教师所任班级成绩的比较情况、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方式的措施和对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方式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请相关开课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教考分离工作切实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

同时教务处将有序推进教考分离工作,逐步扩大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范围,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教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12-9-1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