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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4-18点击数:来源:教务科

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范围:本学期课程学分≥3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

2.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小作品、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进行,力求提高考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具体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要求、教学进度等情况自行决定。

3.考试时间:期中考试应在第12周结束前完成。

4.考试组织:各学院应加强考试组织、监考安排等工作,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并于4月28日前发至教务科邮箱。

5.考试要求: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巡考工作。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清场、安排座位等准备工作;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发2015】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命题、阅卷、成绩记录、试卷归档,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评成绩。学生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遵守考试纪律。

附件: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xlsx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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