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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7-03点击数:来源:教务科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业规划,本着有利于自身学业发展和特长发挥的原则,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定向生等特殊类型学生和艺术类专业学生。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二、日程安排

1、各学院在7月6日前填报《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附件1),明确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收专业2016级现有人数的20%,四舍五入)、专业要求、考核方案(含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在校园网上统一公布。

2、9月2-3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3、9月4-5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按不超过2016级专业人数的50%的比例确定同意转出名单,在学院内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4、9月6日,获准转出的学生向拟转入学院提交纸质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5、9月7-10日,各接收学院组织考核,并于11日下班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报教务处。

6、9月12-14日,教务处复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7、9月15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完成学籍异动、选课等手续。

三、有关规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

2、接收学院应根据转专业学生所学基础,确定是否需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同年级学习。

3、转专业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其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同名称课程,所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的,已取得的学分无效,该门课程必须补修。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其它课程学分可记为选修课学分。

4、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本科新生培养支持计划》第四类要求的2016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学院内本一录取批次专业间申请转专业,不受排名、名额等条件限制。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并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

2、各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做好转专业各环节工作。

3、接收学院要加强转专业学生的学业规划和选课指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专业的学习。

附件:

1、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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