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通知  >  教务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27点击数:来源: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新一学期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推进本学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确保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继续巩固学校上半年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成果,统筹推进本学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确保开学阶段教学秩序平稳有序,顺利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二、开学前教学工作要求

(一)课表核对

1.各学院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再次认真核对本学期的教务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58731153(本部),58699915(滨江学院南京校区)。

2.通知每位任课教师务必在开学前重新登陆本部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和滨江教学管理系统核查本人课表,记清自己所授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安排的课程),并请提醒新教师熟悉教学场地。

3.新生的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学准备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表和学校教学日历,合理规划教学进度,提前制定好课程教学进度表。各学院应组织各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以适当的方式积极开展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大纲、撰写教案、讲稿、课件等教研活动,充分做好课程教学准备。

(三)条件保障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教学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同时在830日前完成更换添置黑板擦粉笔、维修电器电灯、检查教室多媒体设备(含实验室仪器设备)、校对电铃、张贴教室课表等事项,为新学期师生上课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教学有序开展。

三、开学后课堂教学要求

1.各学院(部)应成立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对开学初学生的学习状况、课堂教学秩序等开展专项巡查,切实了解本单位教师到岗和学生上课情况。

2.任课教师严格遵照教务处排定的课程表开展教学活动,加强课程思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禁在课堂上发表损害国家声誉、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杜绝有悖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行为。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原则上第1-2周不办理调(停)课手续,请各学院进一步规范手续,认真审批,严格把控。

3.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应将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进度安排、学习要求、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详细告诉学生,使学生明确课程学习要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明确上课纪律要求,加强课堂考勤管理,提高课堂学习效果。

任课教师可在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学生点名册。因学生开学初可以补、改选课程,请各位教师在第3周结束后更新课程点名册,确保上课学生名单无误。

4.请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15分钟到达教室刷教工卡开启多媒体设备。若遇刷卡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协助解决,联系电话:明德楼58731248,文德楼58731534(南区)/58695602(北区),滨江楼58235980、揽江楼58699920

5.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学期继续实施上午第3-4节课按楼层分时错峰下课制度,在教室上课期间适当分开就座,可不戴口罩。请全体师生自觉遵守。

1—3层楼(含负一楼):上下课时间10:1011:45,课间休息5分钟

4—6层楼:上下课时间10:1012:00,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间的休息时间

四、学生选课要求

根据选课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按照上学期末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学生选课指导与督促,提醒学生及时查看自己的选课情况和个人课表,核对选课学分,确保课程没有错选、漏选,学生只有选课成功方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通修课补选/退选截止时间:979:00

专业课补选/退选截止时间:9149:00

五、补考、缓考要求

1.公共课。公共课补考、缓考分别在92日下午、5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教务处网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安排》。

2.专业课。各开课学院负责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并向学生公布补考日程表。

3.各学院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巡考安排、试卷交接、材料归档等工作,本门课程补考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须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4.所有课程补考原则上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六、转专业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组织,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认真组织考核面试,面试环节须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可录像),确保转专业工作规范、公平、按时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830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转专业申请表;

831日前,学院资格审核,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内予以公布;

92日前,各学院将获准转出学生名单及学生申请表交转入专业学院;

93-6日,各学院组织考核,并于7日下午下班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98-10日,教务处复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911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七、其他事项

1.各学院根据人事处、教务处《关于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本学期、本年度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情况,进一步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各学院于9月底前填报《2020年度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情况表》。

2.各学院要如实做好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统计工作,如有(无则无需填报)请于94日前《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统计表》反馈教务科,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名单。各学院要给予这部分学生更多的关爱,制定相关教学预案,坚持因时制宜,因事施策,一院一策,并通过线上教学、个别辅导、学生帮扶等有效途径全力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如有课程补考,待学生返校后另行组织。

3.各学院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整理出名单,督促、指导学生在918日前办理复学、留级、退学试读等手续,并完成选课。


附件:

12020年度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情况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统计表




教务处

202082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