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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型拔尖课程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26点击数:来源: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国家对拔尖学生培养的迫切需求,不断激发拔尖学生创新潜质,超常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持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研究型拔尖课程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研究型拔尖课程建设旨在巩固、凝练、提升广大教师课堂教学的改革实践成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研究型教学,推进启发式、探究式、混合式以及翻转式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与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提升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二、原则

1.贯彻学校办学理念:面向国家战略,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育人理念,锚定“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构建多元化、个性化与差异化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未来各学科领域高素质创新型一流人才。

2.重视学生全面发展: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创设多元化的学习环境,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引导学生基于问题、项目、兴趣的自主学习,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聚力培养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能力。

3.鼓励跨学科教学内容交叉融通:以质量和创新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支持与鼓励教学内容交叉融通,吸纳最新科技前沿知识,不断探索多样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校拔尖人才培养质量。

4.创新教学模式:强化课程思政、科研实践、师生共同体,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师生有效交互、共同探讨的研究型教学模式。

三、类型

学校研究型拔尖课程面向校内各类拔尖实验班和普通专业,包括“线下”与“线上线下混合式”两种类型,采取“开课申请+审核申报+审查认定”模式。申请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以在教学中减少部分理论学时,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并提供教学运行表作为附件。混合式教学课程线上教学部分须基于在线课程资源(MOOC 或 SPOC)开展,视频讲授生动丰富且知识体系完整;线下课堂需翻转(部分或全部),授课教师应依据课程性质与定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翻转课堂形式。经学校批准实施的混合式课程线上线下学时都纳入工作量计算。

四、条件

1.师德师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课程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不得违反国家与学校有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2.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参加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类项目,鼓励国家级、省部级人才,教授积极申报。课程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良好的教学水平,主要成员不得超过5人。每位教师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团队成员参与不得超过两门课程。

3.申报基础:已开展针对性教学改革,教学效果较好,课程质量学生和督导评价良好,优先资助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各类省级及以上优质课程建设。

4.课程范围:校内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一是面向校内各类拔尖实验班,符合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一定改革基础,取得实际成效并能持续创新建设的专业核心课程等(面向金牛湖园区开设拔尖班课程也可申报);二是指面向校内普通专业开设的具有研究型课程特征的专业核心课程。

五、要求

1.对标高质量课程建设:对标国际高水平大学同类课程建设标准,在课程思政、课程内容、课程管理、教学方式、考核评价等方面较同类课程或前期课程已开展相关综合性改革与创新。

2.创新课堂教学方法:课程需持续改革创新研究,倡导以问题导向教学、研究型教学、跨学科教学、翻转课堂等启发式教学模式丰富教学途径;探索构建能力导向的考核评价模式,采用多元化、过程性、立体化方式评价学生学业能力;紧跟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与新医科等“四新”专业建设目标,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着力解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激发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培养拔尖学生课程领域的创新能力。

3.加强课程建设过程管理:课程负责人作为课程建设的责任人,须按计划完成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须配合学校完成课程研究、教学改革、随堂评教、考核评价、课程验收等相关工作,并提交相应课程建设材料。

六、评价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共同组织教学督导对认定遴选出的研究型拔尖课程开展教学改革情况跟踪检查和过程性评价。课程结课后,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课程的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研究型拔尖课程教学工作量系数挂钩,对应的教学工作量系数分别为卓越2、优秀1.5、良好1.2、合格1。后期学校推荐国家级、省级课程项目,将优先从研究型拔尖课程中选拔。

七、程序

(一)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周一)中午12:00前。

(二)申报方式

课程负责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型拔尖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型拔尖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教学改革成果附件材料。《申报书》、教学改革成果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行政楼教务处403室,三份材料电子版发至jyk@nuist.edu.cn,联系人:冯老师,(02558731083。

(三)评审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认定。

(四)发文公布

  评审结束后公示并发文公布。




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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